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市局9月29日召开的全市工商系统食品安全督查通报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市局于10月下旬,派出三个督查组,分别对县(市、区)工商局、龙虎山工商分局等地的食品安全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进行了第二次督查。
督查组重点察看了城区、乡镇、社区、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以及食品经营比较集中区域的超市、批发市场、小食品店。从察看的情况看,自9月29日的市局通报会以来,“三项工作目标”的进展情况大有改观。全市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小食杂店、小摊点有照率达100%,亮照率达99%;县城以上城市经营食品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基本建立了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和社区食品经营店铺基本建立进货台帐制度。食品经营户的食品安全意识有较大提高。督查也发现一些问题,一是“三证”档案不够完善。由于一些生产企业提供的“三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资料不完善,有些产品没有检验检疫报告单,给经营者的建档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二是进销货台帐填写不完善、不规范。乡镇、街道和社区食品经营店铺虽然已建有进货台帐,但由于认识还不到位,消极应对,加上文化水平的差异,致使所填写的内容有多有少,很多还是空白,而且还很不规范。三是“三无” 食品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在一些乡镇、街道和社区食品经营店铺,主要是糕点之类食品,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无厂名、厂址、保质期及生产日期等基本项目。个别批发市场不配合检查。此次督查过程中,有的批发市场在执法人员上门进行执法检查时,出现当即关闭店门的现象,不配合工商部门的督查和执法检查。 针对问题,下一步工作要求和将要采取的措施是:一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分局对食品安全市场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进一步总结经验,加强制度建设,用长效机制来确保整治成果。三是继续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提高经营户的食品安全意识。四是加强与卫生、技术监督部门的协调配合,就一些关联性问题,协同处理解决。五是加强与食品经营户的沟通,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做经营者的贴心人,多为经营者解决一些现实性问题,消除其对工商部门的抵触情绪。(市工商局 程子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