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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抗击冰雪灾害及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信息来源:市药监局 更新时间:2008年0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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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抗击冰雪灾害及春节期间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鹰食安〔2008〕2号
 
各县(市、区)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近期,我市出现罕见的低温、雨雪冰冻极端天气,给全市生产生活秩序带来严重影响。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召开会议专门研究当前雨雪冰冻灾情,部署做好群众生产生活保障工作。为切实做好抗击冰雪灾害及春节期间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现就我市进一步加强抗击冰雪灾害及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认真履职。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生活,关系社会稳定和谐。在当前发生历史罕见的严重自然灾害的特殊情况下,保障食品安全具有更为特殊的重要意义,事关社会稳定。各级各部门必须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切实履行职能,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二、加强专项监督检查。当前,要重点加强对公路沿线、铁路沿线、车站等人员聚集区域及猪肉、米、面、油等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市卫生局要加强对供应铁路、车站食品的宾馆饭店进行专项检查,重点督促餐饮单位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票索证等有关制度及各项食品卫生操作规范,保证原料质量和食品卫生安全,对承办年夜饭的餐饮单位再次进行排查,消除各类隐患,确保铁路、公路乘客以及消费者的饮食安全万无一失。
     市质监局要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检查,落实食品质量保障体系,进一步规范生产行为,防止冻死、病死畜禽或者被污染的食品再加工。
     市工商局要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的专项检查,重点监督检查超市、批发市场及城乡结合部食品经营企业的市场准入制度的执行情况,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行为,防止“三无”食品进入市场。
     市经贸委要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场的专项检查,严厉查处私屠滥宰和违法经营行为,杜绝注水肉、病害肉等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生猪产品进入餐饮单位。
     市农业局要加强对生猪、畜禽等农产品生产基地的检查,防止冻死、病死畜禽流入市场。
县(市、区)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专项监督检查,要充分发挥乡镇食品安全工作站和村级信息员的作用,保障农村食品安全。
      各级各部门要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制售不合格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捣毁各类黑窝点,保证生产经营食品的质量和安全,对涉嫌犯罪的违法生产经营者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三、加强投诉受理工作。各部门要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投诉受理电话,确保投诉“绿色通道”的畅通。要重视消费者举报和投诉的食品安全问题,实行首接负责制,投诉举报登记制,做到及时受理,及时调查处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四、做好应急准备工作。有关部门必须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通讯工具保持畅通,确保足够的应急力量,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按照《鹰潭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有关部门值班安排表2月2日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建立信息通报机制。自2月3日起,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信息日报制,日报情况请于每天下午16:30前报市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重要情况要随时报告,日报制度截止日期另行通知。
      联系人:姜叶青 手机:13970198288 联系电话:0701-6441563,传真:0701-6441886,E-mail:ytfda@tom.com
                                                       鹰潭市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日

 

 

主 办:江西省鹰潭市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鹰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 址:江西省鹰潭市梅园大道89号
335001 E-mail:ytfda@@tom.com
联系电话:0701-6441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