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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药监局 更新时间:2008年05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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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食安办〔2008〕3号
 
各县(市、区)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市龙虎山风景旅游区管委会,鹰潭工业园区管委会,市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06-2010)》和《江西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工作氛围,根据省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和部署,市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今年5月继续在全市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以下简称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通过各种宣传形式和途径,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宣传食品安全法规,不断增强社会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二、宣传主题和口号
    宣传主题:关注食品安全  珍爱健康人生
    食品安全主要宣传标语口号:
    1、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科学监管
    2、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3、强化食品安全监督,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4、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幸福生活
    5、群策群力加强食品安全  一心一意构建美好家园
    6、家事国事天下事,食品安全是大事
    7、加强农村食品监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8、群众利益无小事,食品安全是大事
    9、建立食品安全诚信体系,营造和谐创业环境
    10、大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公众食品鉴别能力
    三、宣传形式
    本次宣传月活动,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三贴近三进”(即“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进群众”“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的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根据食品安全工作特点,因地制宜地选择宣传形式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
    1、现场宣传咨询。各地各部门在当地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学校、集市和商场等地,现场设立食品安全咨询台,通过现场咨询、印发宣传资料、科普展览、专题讲座、举办知识竞赛等形式,对消费者进行食品安全依法维权和科普知识教育宣传,包括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知识,辨别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基本知识等。动员大型超市、食品经营企业、大型餐厅,设立宣传专栏、厨窗、悬挂标语、组织活动等方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2、组织新闻报道。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充分利用当地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和手机短信等载体,开辟食品安全宣传专栏、专刊和专题,宣传党和政府为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积极宣传地方政府在对食品安全负总责,建设和谐社会方面所做的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开展食品安全生产经营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报道,公布一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先进单位,曝光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典型案例。
    特别要关注广大农村的食品安全问题。农村既是饮食产品生产的源头,又是食品安全关注的重点。要通过农村广播电视网络开展食品安全科普教育下乡活动,教育农民增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四、活动安排
    为使本次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扎实有效,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一)开展食品安全现场咨询活动。展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板块和假劣食品样品,现场接受群众咨询投诉。此项活动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市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经贸、粮食、盐务等部门派人参加并负责制作宣传板块(各2块),印制食品安全相关宣传资料,准备假劣食品样品。
(二)5月10日统一悬挂张贴食品安全宣传标语。在主要街道、生产企业、超市、酒店等地张贴宣传海报和标语,宣传普及相关常识。此项工作由市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经贸等部门分别负责督促相关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完成。
(三)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学校。在社区安排一次群众食品卫生知识讲座;在中、小学安排一堂食品安全课,以讲案例、放幻灯、台上台下互动等方式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讲解,让广大群众和中小学生初步了解到什么是安全食品、如何识别安全食品等知识。此项工作由市卫生局牵头负责,月湖区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和市教育局配合。
(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运用电视、广播、报刊、图片、墙报、宣传资料以及“三下乡”等各种形式和途径,向广大农民提供食品安全的基本知识,传授安全使用农业投入品的科普技术,引导消费观念的转变,培养自我保护意识。发动广大农民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消费维权网的活动,改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薄弱的状况。此项工作由各县(市、区)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负责组织。
    (五)6月份组织召开鹰潭市食品安全新闻发布会。邀请鹰潭市(包括驻鹰)新闻媒体、企业和群众代表参加,通过电视、电台、报纸、互联网等媒体介绍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公布我市食品放心工程和专项整治的进展和效果,及时发布食品抽验信息及食品危害预警信息,集中披露制售假劣食品的典型案例,曝光违法的产品和企业;公布监管部门投诉和咨询电话,建立信息交流平台,改进完善投诉咨询的绿色通道。此项活动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市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经贸、粮食、盐务等部门配合。
(六)开展一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各职能部门根据实际和工作需要,对重点品种和重点区域自行组织安排专项整治,必要时开展一次联合执法大检查。
    五、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紧紧围绕宣传月活动主题,策划制定好宣传月活动方案,安排专人负责,加大宣传的投入,保证宣传月各项活动落到实处。同时,各级食品安全协调领导机构办公室要加强联系和协调,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宣传月活动情况,努力实现各部门资源整合;加强与宣传、媒体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取得他们对宣传月活动的支持,形成全社会的宣传合力,确保宣传月活动顺利开展。
    2、创新形式,注重宣传实效。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在总结以往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针对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拓展宣传教育活动的方式方法,推陈出新,丰富内涵,精心组织有影响、有效果、有特色的重点宣传活动项目,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宣传月活动,不断扩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面,实现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的良性互动,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把食品安全宣传月与日常宣传结合起来,以宣传月带动全年的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建立食品安全宣传的长效机制。
    3、加强交流,及时做好总结。各级食品安全协调领导机构办公室要做好宣传月活动期间的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把宣传月活动动态上传到市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月结束后,各地要做好宣传月活动的总结工作,并对今后一个时期的宣传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各地各部门请于6月中旬将宣传月工作总结及有特色的宣传活动项目上报市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报送纸质文件的同时,请传送电子文件。
      联系人:王安江     联系电话:0701—6441563
      电子邮箱:ytfda@tom.com
 
                  市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三十日

 

 

主 办:江西省鹰潭市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鹰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 址:江西省鹰潭市梅园大道89号
335001 E-mail:ytfda@@tom.com
联系电话:0701-6441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