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扩大消费者对餐饮单位卫生情况的知情权,引导消费者形成卫生、安全的消费意识和习惯,近日起,我市卫生部门对全市餐饮单位现场卫生情况实施了公示制度。 卫生监督情况公示对象为已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的餐饮单位和食堂。公示内容包括:就餐环境卫生情况,食品及原料的卫生质量抽样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状况,从业人员卫生习惯,餐饮器具清洗消毒情况,食品存放是否交叉污染等六个方面的情况。现场检查情况将张贴在餐饮单位门口显要位置,消费者可根据公示内容,选择卫生安全的餐饮馆店进行消费。